——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、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蓝庆新
■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张娜
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,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,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,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。
外贸方面,尽管中美两国近期已同意将加征关税暂缓期进一步延长3个月,但考虑到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,会议明确,帮助受冲击较大的外贸企业,强化融资支持,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。优化出口退税政策,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。
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、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蓝庆新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,此次会议针对外贸外资工作作出重要部署,释放出“政策加码、精准滴灌、制度型开放提速”的鲜明信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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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加码精准施策:重点帮助受冲击较大的外贸企业
中国经济时报: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,“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,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”。您怎么看此次会议有关外贸外资工作部署?释放了哪些信号?
蓝庆新:此次会议针对外贸外资工作作出重要部署,释放出“政策加码、精准滴灌、制度型开放提速”的鲜明信号,既是对下半年外部压力上升的提前应对,也为“十四五”圆满收官和“十五五”谋篇布局打下基础。
从对当前形势的精准判断来看,此次会议将“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”与“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”置于同等重要位置并列阐述。会议直接点明,那些“受冲击较大”的企业迫切需要得到帮扶支持,同时坦言,下半年我国外贸外资领域面临着抢出口效应逐渐消退、加征关税豁免期限到期、外部经贸规则面临重塑等一系列现实压力。
不仅如此,政策取向的精准度也显著提升。从以往强调“用好用足”政策,到如今要求“落实落细”,这一转变意味着政策实施方式将从“总量漫灌”转变为“靶向滴灌”。融资支持、出口退税、自贸试验区这三大关键抓手将同步发力,既兼顾了短期内稳定市场主体预期的迫切需求,又着眼于长期推动外贸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。
此外,开放的逻辑更加主动积极。会议着重强调“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”,这与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的高质量实施、积极推进加入《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》(CPTPP)和《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DEPA)等制度型开放议程紧密衔接、形成闭环。其目的不仅仅在于稳定我国在全球贸易中的份额,更重要的是通过规则、规制、管理、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举措,全面提升我国在全球要素资源配置中的能力和地位。
02
三方协同形成合力稳外贸:“输血”纾困与“造血”升级并举
中国经济时报:上半年,我国外贸进出口规模站稳20万亿元台阶,凸显韧性。下半年,保持外贸稳定增长怎么干?
蓝庆新:下半年,要实现外贸外资稳定发展,需要政府、企业、地方三方协同发力、形成合力。
在政府端,政策的“组合拳”要更具前瞻性,提前谋划布局。在融资支持方面,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应向受冲击较大的外贸企业重点倾斜,鼓励银行积极创新金融模式,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流动性难题;出口退税政策要在多个环节进行优化,进一步缩短平均退税时间,探索试点“即出即退”新模式;在开放平台建设方面,自贸试验区要大幅压缩限制性措施,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并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。
在企业端,企业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,将政策红利切实转化为自身转型升级的强大动力。在市场多元化布局方面,充分利用RCEP规则,积极开拓新兴市场,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;在业态数字化创新方面,积极采用跨境电商等新型贸易模式,有效缩短回款周期、降低物流成本;在产品绿色化转型方面,主动对接国际法规标准,提前布局低碳供应链,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。
在地方端,各地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,努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。临港等重点片区应围绕三大核心场景建立快速通道,增加试点企业数量,形成示范带动效应;外贸大市要出台一揽子政策,对重点行业实行白名单管理,确保产能利用率稳定在合理水平。
此外,会议还将“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”与稳外贸工作并列提及,提醒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要严格管控新增隐性债务,坚决避免盲目补贴、重复建设等行为;同时,建立风险监测池,对影响外贸发展的关键因素变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评估,提前制定应对预案,做到防患于未然。
总体而言,下半年稳外贸工作任重道远。既要通过“输血”的方式,为受冲击的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,帮助它们渡过难关、维持生存;更要注重“造血”,借助高水平开放与制度创新的强大动力,推动外贸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实现“升维”竞争,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开拓出一片崭新的天地,实现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长远目标。
03
对冲“绿色贸易壁垒”:扩大退税范围覆盖碳核查等新增支出
中国经济时报:今年,欧盟实施的“碳关税”(CBAM)使得我国企业碳成本骤增。现行出口退税未覆盖碳足迹核查、绿电认证等新增成本。您认为,如何优化出口退税政策,以对冲“绿色贸易壁垒”?
蓝庆新:若要使出口退税切实有效对冲CBAM带来的影响,须将“退”的核心关注点从传统的增值税、关税领域,转移至企业为满足合规要求而额外产生的“绿色成本”上。要让出口企业在碳足迹核算、绿电认证等方面支出的每一分钱,都能如同进项税一般顺利“退还”回来,真正减轻企业负担,提升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绿色竞争力。
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在对冲CBAM方面效果尚不明显,究其原因,主要有以下几点。
其一,覆盖范围过于狭窄。目前的退税政策仅针对流转税进行退还,而对于碳核查费用、绿电溢价、CBAM代理费等企业因应对CBAM而新增的成本却不予退还。而这些新增成本在货值中所占比例并不低,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资金压力。其二,退税周期过长。企业申请退税后,资金平均需要6—8个工作日才能到账。然而,CBAM要求企业进行季度申报,这就意味着企业在申报前需要提前垫付大量资金,导致企业现金流紧张,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。其三,缺乏差异化激励机制。现行退税政策对低碳产品和“高碳”产品实行相同的退税率,没有根据产品的碳排放强度进行区分,无法形成有效的减排激励,不利于引导企业主动降低碳排放,推动产业绿色转型。
针对上述问题,建议围绕打造“绿色退税券”的思路,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优化。
一是扩大可退税目范围。对于企业为取得ISO14067(产品碳足迹)、GHG Protocol等国际认可的碳管理标准认证,以及欧盟认可的绿电证书(GO、I-REC)而支付的第三方核查费用、绿电溢价等,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的80%予以退税。同时,对于企业为提升碳管理能力而进行的数字化投入,如自建区块链追溯系统、使用碳管理SaaS软件的年费等,按照相应比例予以退税,以鼓励企业加大在绿色发展方面的投入。
二是建立退税率与碳强度反向挂钩机制。以行业平均碳强度作为基准值,当企业产品的碳强度每低于基准值5%时,退税率相应提高1个百分点;反之,若企业产品碳强度高于基准值,则退税率按比例下调。通过这种动态调整机制,形成有效的减排激励,倒逼企业加快技术升级和产业转型,降低碳排放强度。
三是开辟“即核即退”快速通道。加强海关、生态环境部、第三方核查机构之间的数据直联共享,实现信息互通和实时更新。企业在完成相关认证和核算后,只需上传电子证书等证明材料,退税资金即可在2个工作日内到账,大大缩短退税周期,有效缓解企业的垫资压力,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。
四是允许退税券转让流通。为了充分发挥退税政策的激励作用,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协同降碳,允许中小企业将未使用完的“绿色退税券”转让给产业链龙头企业。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转让退税券换取现金或长期订单,而龙头企业则可以利用这些退税券进一步降低自身的绿色成本,形成“大企业帮助小企业、小企业助力降碳”的良好生态循环,推动整个产业链绿色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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